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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修订草案)》 2018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征求意见
作者:舜祥律师 日期:2018/11/6  浏览:7443 次

亮点一:

工作五年享受副科待遇将成为常态


此次公务员法修订草案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以及分类管理等有关规定。


将现行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


把现行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修订草案十七条明确,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确定,承担领导职责。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


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八条明确,公务员职级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


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在此基础上,修订草案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节中与此有关的条文也进行了修改。


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改革深化的实际,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职位聘任试用期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亮点二:

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第九十三条明确规定:


工作满三十年的,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此外,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以提前退休的其他情形。



亮点三:工资待遇修改,年终奖合法应发

修订草案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


■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


■ 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 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 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 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其他问题详解】



问题: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答: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等有具体职务的。


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等。


此前,镇长(领导职务)、主任科员(非领导职务)都对应于正科级,类似的:县长、调研员=>正处级,厅长、巡视员=>正厅级



问题:此次改革,对于新入职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


一个不太好的消息就是,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1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注意:研究生是否定为四级主任科员还需要条例细则进一步明确,这里只是预测。)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同样,这里只是预测。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问题:对于目前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问题:职级的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吧?

答: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但是要注意,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


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问题:非领导职数有人数限制吗?

答: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50%。


新的公务员法出台后,是否还会有人数限制,需要看具体细则规定。


需要注意,在2015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中,在县级以下单位非领导职数有所突破。这一点,在修订说明中再次强调会坚持此前改革,所以不会发生变化。


此次值得关注的是,新公务员法出台后,县级以上的非领导职数是否也会突破。

问题:以后,公务员周末加班会有补助吗?

答:会有的。此次增加了公务员非工作日工作,应该给予补助。具体标准应该会视地域和工作种类来确定。

问题:对于基层股级干部是否有影响?

答:先给科普一下股长的概念。


在公务员法中,副科是最低的行政级别,大致对应于X县财政局副局长的级别。但是财政局内部也有预算股等部门。这些部门一把手、财政局的中层干部,就是股长。比副科级别还要低的官员。


虽然级别低,但股长是目前县、乡两级行政管理中的中坚力量。某些股长实权也不容忽视,比如县财政局预算股股长。


股长,目前一般按照领导职务序列来对待,但是此次并没有在公务员法中加以明确。

问题:这次改革,与此前2015年县以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有何不同?

答:直白点说,就是以前县以下的改革,现在普遍化了,无论哪个层级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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