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
——王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案例二:
男女双方举行结婚仪式后共同生活较长时间且已育有子女,一般不支持返还彩礼——张某与赵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三:
已办理结婚登记,仅有短暂同居经历尚未形成稳定共同生活的,应扣除共同消费等费用后返还部分彩礼
——刘某与朱某婚约财产纠纷案
案例四:
婚约财产纠纷中,接收彩礼的婚约方父母可作为共同被告
——张某某与赵某某、赵某、王某婚约财产纠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