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必须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潮流。此次《民法总则》的最大亮点即在于回应时代的现实需求、顺应社会发展,采纳了许多先进的立法理念与技术。例如,在之前的《民法通则》中仅仅规定了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身权,并没有将隐私权明确规定为公民人格权。此次《民法总则》首次在法律上正式确认隐私权,有利于日益被人们重视的隐私权保护。随着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个人信息受到侵害的现象愈发严重。《民法总则》将个人信息明确为新的民事权利,这不仅体现了时代特征,也是尊重基本人权及人格尊严的体现。
民法总则增加了保护虚拟财产的规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类型进行了列举,并明确将数据信息列入其中。这将为一些新型案件的审理等提供依据,促进网络社会的创新发展,不仅反映了21世纪网络时代的特点,在国际上也是领先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下限标准由“十周岁”降到“八周岁”,这一方面是因为当今儿童的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高于以往同阶段,另一方面则是因为网络等技术发展使交易愈发便捷,儿童更容易涉及交易行为。
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然而社会普遍认为两年时间过短,各方一直呼吁对此进行修改。在现实中,由于诉讼时间过短而造成的损失并不少见。例如,银行、金融机构等经常因为两年之内忘记、举不出证据或者来不及请求,造成了巨大损失。此次《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期间延长为三年,这更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此外,《民法总则》扩大了监护对象范围,对“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作出规定,将监护对象的范围予以扩大,加强了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人道关怀;新增非法人组织为民事主体,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营利性法人或者非营利性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增加了恢复原状、修复生态环境的责任方式,体现了绿色发展理念。
可以说,《民法总则》处处体现了时代的新特点,考虑到社会的新变化。总则需要与各分则统筹协调,许多法律也需按照总则进行修订。按照立法规划,在《民法总则》通过之后,民法典各分编拟于2018年整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并争取于2020年将民法典各分编一并提请审议通过,从而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盛世修典,伟大的时代呼唤伟大的法典。从1804年法国民法典到1900年德国民法典,民法典见证了大国崛起的历史时刻。我国的《民法总则》已经诞生,民法典渐行渐近。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民法总则》的颁布为彰显法律神圣、捍卫公平正义奠定了坚定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