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舜翔(临沂)律师事务所开展 “宪法日”送法进校园活动
- 时间:2017/12/5
2017年12月4日,是我国国家宪法日。今年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山东舜翔(临沂)律师事务所律师走进沂河实验学校、白沙埠中学,开展送法进学校、宣传国家宪法日活动。
活动中,我所律师利用一问一答的形式,介绍国家“宪法日”设立的目的,《宪法》的地位及作用,利用日常办理的发生在我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涉及校园暴力的刑事犯罪案件,改编成一个个通俗易懂又带有趣味性的小故事,向广大师生们进行法治宣讲。
活动结束后,我所律师还为教师和学生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认真解答老师和学生提出的相关法律问题,并为学校师生送上了联系卡,以便随时为师生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来,我所十分重视对学校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利用自身优势,创新形式,丰富内容,为提高教师依法施教的法律意识、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等,做了大量宣传教育工作。其中,我所孙永超、李莉娟两位律师加入到兰山法院“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行列,定期走进校园开展普法活动,收到了良好效果,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