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
- 时间:2018/11/1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印发《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该选编汇集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等20家法院在创新发展“枫桥经验”工作中的实践做法。
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最高人民法院按照党中央关于完善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部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鼓励各地法院将“枫桥经验”融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整体部署中,积极发挥司法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多元的纠纷解决渠道,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社会治理水平,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次入选的案例聚焦各级人民法院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经验做法,展现了各地法院在平台建设、制度落实、程序设计、经费保障等方面开展的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创新探索。改革案例立足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中心,发挥司法在社会治理中的法治引领作用,实现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职能。案例中既有高级法院整体设计、统筹推进的工作部署,又有中、基层法院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的实践经验;既有城市地区法院大胆探索、服务经济发展的创新机制,又有乡村地区法院深入群众、服务基层治理的具体做法。改革案例中选取的法院,有的注重总结经验方法,如浙江诸暨枫桥法庭充分发挥“枫桥经验”发源地优势,相继总结出“三前调解法”“四环指导法”等特色经验;天津红桥法院围绕群众所想打造基层治理的司法品牌。有的着力于源头治理和综合调处,如河北高院“一乡一庭”建设,四川成都中院“诉源治理”模式,重庆荣昌法院“矛盾纠纷综合调处机制”,上海普陀法院“社区法官”。有的致力于平台建设和机制保障,如北京法院系统建设统一标准诉讼对接中心;山东潍坊法院建设功能完备、运行规范的诉调对接中心。有的法院主动拥抱新技术,如浙江法院全面贯通“杭州互联网法院、浙江移动微法院和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三大在线解纷平台,实现了让老百姓解纷“最多跑一次”的目标。有的法院结合地方实际,展现区域解纷特色,如安徽滁州法院弘扬“小岗精神”,江西寻乌法院总结“联村共治、法润乡风”的“寻乌经验”,广东前海法院推动形成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贵州黔东南州法院创新民族特色解纷模式等。这些鲜活的司法实践案例,为全国法院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提供了示范样本,为推进纠纷预防和源头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于提升纠纷解决体系的多元化、立体化、精细化、智能化、法治化水平,进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和《人民法院报》新媒体将分别开设专栏,陆续登载《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中的具体内容,敬请关注。
法改组发〔2018〕3号
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五)
目 录
【案例1】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化“多元调解+速裁”机制 打造立体式解纷工作体系
【案例2】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创新法治路径 筑牢社会治理防火墙
【案例3】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平台联动 精准调处 让“枫桥经验”开出“红桥之花”
【案例4】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行“一乡一庭”建设 构建基层治理网络体系
【案例5】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进阶“1+2+N”模式 助力社会矛盾多元化解
【案例6】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托社区法官打造前哨式解纷模式
【案例7】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创新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 打造具有浙江特色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
【案例8】浙江省诸暨市人民法院枫桥法庭:传承创新“枫桥经验” 筑牢基层治理“桥头堡”
【案例9】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弘扬“小岗精神” 打造“三治融合”乡村治理样本
【案例10】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创新惠民生 共治共建再升级
【案例11】江西省寻乌县人民法院:“三治结合”搭桥梁 “寻乌经验”闯新路
【案例12】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打造“一体两翼”平台 激发多元解纷质效
【案例13】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推行“双网联动”新模式 发挥“格格力量”新功能
【案例14】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夯实多元联动新机制 提升解纷服务新水平
【案例15】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满足“一带一路”新需求 探索商事解纷新路径
【案例16】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独立建制 多向互动 七步法则 构建矛盾纠纷综合调处的“荣昌模式”
【案例17】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化诉源治理 多元聚力解纷
【案例18】贵州省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加强多元配套保障 创新民族特色解纷模式
【案例19】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突出“内外多元” 构建“立体对接”纠纷解决体系
【案例20】陕西省富县人民法院:将自治与法治相融合 创新司法为民新实践